因而,我們若想追求一生中要有上等命運,必須先求自己有上等之全善因。若不重視修大善因果,反而重視修惡因果,如此本末倒置,而先一再地去求改運、葬好先人之風水自己則刻意去追求住吉陽宅豈能謂之已種全善因而必得現成之福果?俗語說:「福地福人居」,此句話之涵義很顯明地說:好風水之地不是種惡因果者所能居,而乃是人自先種大善因果者,方能福享居住其吉穴或吉宅。因此,亦可見地靈亦會變動,乃是活的地靈,而此活的地靈絕非聘請人間之高明風水地理師親選一大吉大貴之地安葬,就能將其惡因全部化解消除而轉成不費吹灰之力所白白得來之大善因,或許,反而說不定其人之惡因重重而葬了大吉大貴之吉地,卻奇禍立至,因福反禍。
而此中道理,乃是:若因被葬者是在生前造諸大惡因者,因其具有大惡因,乃即表示大量失去熱能,既失其熱能,其本身所藏之「靈能」,也因之消耗愈多,而此「靈能」即藏有光、波、粒子、能,因之,其本身亦消耗甚多光、波、粒子、能,故其本身更是暗淡無光,而以此暗淡無光之靈體,更不能受大吉大貴之吉穴福地之大量豪光所侵襲,一旦不堪被大量豪光之福地所照射時,其痛苦劇烈,自然由福轉禍了。但若被葬者,其人在生前造諸種種大善因者,而此大善因乃是藏有大量之光、波、能、因之,此大善因乃是增加累積其本身靈體所藏之靈能的光芒,是以,其靈體既能充分吸收儲藏此光能,故相對地亦能發出大量之豪光,而以此大量豪光遇上大吉大貴之吉穴所散發強烈懾人之大量豪光,方足以擔當之,兩者至為相生有情,互為助用,故其人再得吉穴之大量豪光,其氣更威,其神更足,亦更助長其靈體之光芒,故遇大吉大貴之吉地,即因福更得福 ( 即福上加福 ) ,故以其大陰得又得大吉地,自然更蔭其後代子孫,而使其後代子孫享富貴榮華,功名成就了。反之,種諸種種之大惡因者,因其無光祇剩下一點之靈能,更懼怕強光之刺激,一受強光之照射,即有被燒焦之虞,故其本身之靈體,即無法承受大吉大貴吉穴之地之大量福光所照,自然其本身承擔不起,不但福未臨反降禍,而其後代子孫更難逃劫數了。故改運、改名、補運祇是治標的一種小手段。必須先從本身下定決心造諸多大善因,方為治本的最佳辦法,亦是最根本之改運、補運之最實質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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