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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冤家債主 在今生、前世或好幾前世,我們與衆生有了不同的牽纏和糾葛關係。有的是互爲 彼此的關心、照顧、幫助而形成的善緣。 有的是彼此爭執、搶奪、侵犯、傷害、欺騙、凌辱、殺喫等種種形式而形成了的惡緣(冤家債主),因為彼此纏結得深,愈容易在來世的輪迴再次相遇,這就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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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過不能相抵 此乃因人一生中,在某年某月某日做過某小善;或於X年X月X日做過某小惡;或於X年X月X日做過某中善;或於X年X月X日做過某中惡;或於X年X月X日做過某大惡;或於X年X月X日做過某大善,如此大小善惡不停地在人們心理因素作崇下而表現出來。 諸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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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因果既與輪迴及命運相牽連的有如此密切關係,但並非固定而一成不變,此中道理,正如科學上各種定律並非固定而一成不變。因為,定律亦常有被推翻的時候,而書的出版也有修正再版的時候。因此,因果輪迴與命運當然會改變,而這種改變大權的主人翁乃是在於咱們自己的手裡。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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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緣千里來相會 無緣對面不相逢 緣:緣分。比喻有緣分的人即使相隔千里,也會相聚在一起,沒有緣分的人即使面對面走過,也不會相聚。 【譯】如果彼此有緣,即使相隔千里也終能相識或相會;如果雙方無緣,即使近在咫尺,也不會相識或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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