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來世果,今生作者是」。
世間總有因果,任何起心動念、造因,若條件具足,就會感得果。
佛教強調「因緣果」,「緣」是條件、因素。「因」要成為「果」,「緣」是很重要。猶如木瓜種子(因)要成為木瓜(果),則需要陽光、水分、泥土等等助緣。相同道理,若如先天資質不好(因),但後天願意努力(緣),就會得到不一樣的結果(果)。故常造好緣即可改變一切。
「萬法因緣生」,這是說一切事的發生,先必有因,再遇見緣,他就發生結果。
“因”是事的本原,“緣”是一種助力,“果”是後來的結局。由因得果,全是緣的力量,這是值得注意的。
緣有四種:一,親因緣,二,無緣緣,三,所緣緣,四,增上緣。茲舉一喻:“因”比一粒種子“親因緣”比種子本身的生機“ “比上緣”比風日水雨等;“果”比這粒種子生成結的果實。
“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與果是不會錯的。這就是說作善定得善果,作惡定得惡果;因果定率,最合科學。 信命運,或是祈天求神,希望得福,皆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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