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業力的意義
一切眾生都受到業力的牽引。
前生所種下的業因,招致到現在的果報﹔今生所種下的業因,必然招致來生的果報。
二、業報和輪迴
一切眾生,受著業報的支配,不斷的生生死死,轉過不停,這就是輪迴。
眾生死後,隨著每一個眾生業因的善、惡而構成不同的形態,在六道中輪迴。
六道包括﹕三善道(天、人及阿修羅)﹔
三惡道(地獄、餓鬼及傍生)。
眾生如要從輪迴中解脫出來,就必須斷除三煩惱(貪、嗔、癡),由煩惱到涅槃。
問:定業可不可轉?
答:
【摘要】定業能轉遠為近,轉重為輕
【內容】
先要了解何謂「定業」。佛法講因果法,種什麼因,得什麼果。定業是什麼意思?先要了解何謂「業」?業有幾種意思:第一,業就是行為,佛法講業最重要就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你做什麼行為就有什麼結果,換言之,造什麼業一定有報,所以我們對自己的行為要有負責任的心。
行為包括身業、口業,以身體表現出來的業有三種?殺、盜、婬。為何特別說此三者?因為這三種力量特別重,比如殺的行為影響力很大,因為斷人生命,偷、婬亦是如此,這是很有影響力的業,很有影響力的行為。
所以,做什麼行為得什麼結果,這是一種法則,此法則是一定的。但是舉個譬喻,種一個種子在土中,將來是不是一定會結果?是不是要有日光、水的因緣,種的地方也要在土壤中,如果種在水泥地上也不會開花結果。
所以業亦是如此,行為做了之後,有種種因緣,比如你造了很重的業,如殺了人,就好比把種子種到土中,而且是種在很肥沃的土中,它一定能生長。所以一個很重的業,一定會有果報時,我們稱此業為「定業」。例如殺人,大概很難逃脫。
然而討論定業可轉不可轉的問題,是指什麼呢?是指轉重報為輕報,遠報為近報。以殺人為例,殺人之後,馬上後悔,馬上去警察局自首,此即轉遠報為近報,如果殺人後,馬上逃跑,警察局就捉人,你躲了三個月、四個月、五個月,這都是遠報,若馬上自首的話,遠報轉近報,馬上就開始受報了。而且重報改輕報,因為自首可以減輕罪刑,在法庭裏,法官看你有懺悔心,也會減刑的。
所以定業可轉不可轉看你怎麼講,它能轉遠為近,轉重為輕。
所以說它完全可轉或不可轉,就太過簡化了。
應進一步去想才對。有的人業很重,說它是定業,表示業很重的意思。而業比較輕的人,就需要較大的因緣才有辦法生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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